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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绥化经济社会科学快速发展

创建时间:2020-04-15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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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5

 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把争取妇女解放和发展、实现男女平等作为重要奋斗目标,积极为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创造条件。1995年我国明确提出:“男女平等是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对推动妇女事业发展产生了重大深远的影响。

多年来,绥化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执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妇女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了《绥化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积极促进妇女自身发展,着力改善妇女生存条件,大力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不断推动男女平等进程,全市妇女的生存、就业、教育、保护和发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明显提高,为广大妇女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是我国正式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20周年,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和妇女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快速发展。

要强化社会氛围,在和谐共进的良好环境中倡导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良好的社会氛围是推动妇女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实现妇女事业在新时期的创新发展,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宣传引导,优化氛围。一是强化舆论引导。旗帜鲜明地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充分利用媒体的声音和视角全面客观展示我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妇女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效,推动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发挥,推动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社会决策主流,落实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二是强化意识引导。深入实施“女性素质工程”,把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四有”、“四自”新女性作为一项长期的根本任务抓好落实,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学习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和民族意识,将自身发展和民族振兴整合起来,将自身理想和实现中国梦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就业创业能力和参与竞争能力。三是强化风尚引导。认真抓好“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创建、“最美家庭”评选等活动,倡导男女平等、互相关心、和谐相处的家庭关系,推动形成文明家风和良好社会风尚。

要创建发展平台,在实现妇女自身价值中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现妇女自身价值是推进男女平等的重要保障。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必须积极为妇女事业搭建广阔平台,创造发展优势,提高妇女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一是突出特色建平台。结合农业大市实际,深入实施“巾帼产业示范工程”,加强对农村妇女的培训,加大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的推广普及力度,提高农村妇女科技致富的本领,引导农村妇女适应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建设现代农业层次和水平,在参与规模化生产、合作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和社会化服务中兴家致富。二是政策扶持建平台。不断完善落实小额贴息贷款政策,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项目,特别是加强对下岗女工的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推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推动广大妇女更加有为地投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树立典型建平台。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支持鼓励女企业家、女能人、女经纪人发展,树立宣传带头致富优秀妇女典型,示范带动广大妇女投身经济发展和项目产业建设,激励各行各业女性在改革发展中贡献巾帼之力。

要有效维护权益,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积极践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稳定及促进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必须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把各项维权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强化制度维权。积极推进妇女发展《规划》的实施,把妇女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从性别平等的视角制定政策、把握方向、规划全局,积极解决《规划》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完成,并做好新一轮规划的颁布实施。二是强化教育维权。抓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性别平等教育进党校、进中小学、进社区(村屯)、进家庭工作,积极开展《婚姻法》、《劳动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使更多的妇女知法、懂法,有能力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强化法律维权。充分考虑妇女的权益和需求,重点在教育、城镇妇女就业、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留守妇女儿童权益以及解决家庭暴力、女童失学等方面下功夫,确保广大妇女平等获得教育、就业、医疗、服务、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等发展资源。加大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绥化”建设。

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各项工作决策中自觉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男女平等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政治主张,是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国家战略,更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历史使命。一是牢固责任意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坚持男女平等、发展妇女事业、做好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和改进对妇联工作的领导,支持妇联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帮助她们解决在履行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她们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二是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从自身的职能出发,积极宣传、支持妇女事业发展和妇女工作开展,确保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文化氛围和社会环境,真正把男女平等的思想转化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三是注重培养女干部。关心关怀女干部成长,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女干部储备、选拔、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使广大女干部在各自的岗位上巾帼建功、展现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