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1招标文件-无锡市南湖小学校园文化设计项目(1)
无锡市南湖小学校园文化设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无锡市南湖小学
招标代理: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8月
我公司受无锡市南湖小学的委托,对无锡市南湖小学校园文化设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各个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并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无锡市南湖小学校园文化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招标人:无锡市南湖小学 最高限价:1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设计周期:中标单位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效果图。 |
2 |
采购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2号楼308室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
5 |
投标时间:2021年8月16日14:00截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无锡市南湖小学(梁溪区德才路5号) |
6 |
评审时间:2021年8月16日14:00 评审地点:无锡市南湖小学(梁溪区德才路5号) |
7 |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1年 8月16日评审结束 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无锡市南湖小学(梁溪区德才路5号) |
8 |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2份 |
9 |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联系地址: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华工 联系电话:15951519622 |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 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
1.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时间
2. 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正,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更正内容,该补充或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招标人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成交)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3.补充证明文件
(1)如是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是)
(4)对应评分标准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5.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6. 服务保障承诺(格式见附件)
7.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8.要求需方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投标函中)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6.投标文件统一用A4纸,按照投标文件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
7.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贰份,须各自装订成册,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密封在标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标袋上注明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名称。
8.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9.投标费用自理。
(七)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4.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5.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7.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8. 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
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0.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4. 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15. 项目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16.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7. 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8.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9.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0.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21.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
1.开标时由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邀请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记录各投标人《开标一览表》。如有争议最终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2.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3.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由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A.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B.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方法
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本项目比照最低评审价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的项目除外。
①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报价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报价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九)定标: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原因不做解释。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处理。
2.招标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
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两份)留存,其余投标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投标人。
(十)招标失败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本次招标失败: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一)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十三)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规定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80%收取,由中标方支付。
3.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项目背景:
无锡市南湖小学地处美丽的运河西岸,是由原新联小学和中桥实验小学合并而成,2012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学校占地面积33435平方米,建筑面积21451平方米,是一所年轻而富有朝气的现代化学校。校园文化是“育人场”,是一所学校经过长期发展积淀而形成共识的一种价值体系,也是一所学校办学精神与环境氛围的集中体现。
为迎接学校10周年校庆,对现有校园文化进行深度的挖掘、学习、思考和再构架。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跃进。现对“大美南湖蝶变行”校园文化建设进行整体规划。
二、项目要求:
学校以“因你,我走向远方”为核心办学理念,以“一个都不能少,每一个都可以优秀”为价值追求,以“行”为学校精神,以“做一个永远的行者”为校训,以“日新日进 至善至美”为校风,以“做自己会发光的南湖人”“和自己比,进步就是优秀”“发现自己的与众不同,成就不一样优秀的自己”为评价标准。面向每一个孩子,连同每一位老师,牵手每一位家长,在彼此的成就中,把每一个融入的生命送达他所能抵达的远方。
同时,学校希望通过“大美南湖蝶变行”校园文化建设项目+课程改革项目+育人评价项目的“3+1”的整体设计和实施,融合统整,系统架构,高质量实施,以引领师生、家长蝶变,不断向好、向善、向美,用向上仰望、向下沉潜的“行走”姿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蝶变向“美”而“行”,以文化赢得教育的成功。
设计需遵循学校的精神文脉和文化精粹,并且是要有儿童立场的,希望走进校园是儿童的学园;是童年的乐园,更是精神的家园。
三、设计范围:
序号 |
名目 |
数量 |
单位 |
说明 |
1 |
校园外立面设计 |
1 |
项 |
教学楼,公共区域外立面设计 |
2 |
校门区域设计 |
1 |
项 |
校门改造+公共等候区域设计 |
3 |
景观雕塑 |
1 |
项 |
校园景观雕塑设计(按实际需求为准) |
4 |
走廊过道设计 |
1 |
项 |
走廊区域、过道平面布展+互动装置 |
5 |
校园公共场地设计 |
3 |
项 |
按需设计三处公共区域 |
6 |
多功能设施设计 |
1 |
项 |
多功能户外设施设计 |
7 |
种植园区域设计 |
1 |
项 |
种植园区域导视+形象设计 |
8 |
其它设计 |
1 |
项 |
其它设计 |
四、有关说明:
1.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初步设计方案PPT并进行现场讲解,讲解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 设计周期:中标单位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效果图。
3. 设计内容:提供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效果图。
4.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60日内支付全部设计费,付款前中标方应提供有效发票。
5. 本项目合同履行地点:无锡市。
需方(招标人):
供方(中标方):
一、 项目编号:
二、 采购内容:
三、 中标总金额:(大写) ;(小写)
四、 质量和包装要求及验收标准:
五、 服务期:
六、 服务地点和方式:
七、 合同款支付步骤和办法:
八、 售后服务:
九、 违约责任:
十、 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一、 其它事项:
十二、 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十三、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招标、评审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合同备案:
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
十五、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招标人): (盖章) 供方(中标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方户名:
供方开户银行:
供方帐号:
★.备注:供需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拟订合同。
五、合同条款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无锡市南湖小学校园文化设计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6.2 设计周期: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效果图
6. 8.1 签订合同后60日内支付全部设计费,付款前中标方应提供有效发票。。
上述款项均不另计利息,且所有款项全部支付至乙方基本账户。付款前,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相应发票。
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7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7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的设计费。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
9.1.5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需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2.2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3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支付合同金额的20%给发包人作为违约金。
9.2.4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无锡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12.2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3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肆 份,发包人 贰 份,设计人 贰 份。
12.6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投标函
致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你们 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次 的投标。
一、 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
二、 我方愿意提供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
三、 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开标之日起90天。
四、 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五、 我方认为贵单位有权决定中标者。
六、 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七、 我方认可并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八、 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九、 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招标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恶意串通、决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此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
(六)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日期:
致: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
投标人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 |
无锡市南湖小学校园文化设计项目 |
项目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元
人民币(小写): 元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填写说明:
1)项目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合同所需设备、劳务、管理、材料、运输、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和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报价 |
金额大写 元 |
注:表格不够或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延长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六)服务保障承诺书(格式):
服务保障承诺书
(投标人名称)针对本项目 在此承诺:
1、
2、
3、
4、
5、
6、
7、
8、
9、
10、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以上内容由投标单位自行完善
(七)其他: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人(盖章):
日 期:
注: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财政部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公司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